题目

为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所必需,某上市公司董事会经股东大会授权,召开董事会会议作出回购公司股份的决议。该公司董事会有9人,此次董事会会议共有6名董事参加,在表决时,4名董事投赞成票,2名董事投反对票。公司拟根据本次决议实施回购计划,但公司监事李某对此提出异议。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作出回购决议不违反《公司法》的规定

B: 此次董事会会议的出席人数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C: 此次回购决议未依法获得通过

D: 李某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宣告此次董事会决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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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公司法律制度。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由股东大会进行决议的事项包括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不包括回购公司股份,所有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的决议不违反《公司法》的规定,选项A当选;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公司董事会有9人,此次董事会决议共有6名董事参加,符合过半数的董事出席的规定,选项B不选;
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本次决议中,只有4名董事投赞成票,表决结果未达到公司法规定的通过比例,选项C当选;
表决结果未达到公司法规定的通过比例,该决议不成立,无需请求人民法院宣告无效,选项D不选。

答案选 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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