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397万元
B: 398万元
C: 412万元
D: 411万元
【解题思路】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或者委托外县(市)代销自产应税消费品的,于应税消费品销售后,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本题委托代销的应在甲市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消费税。收取的优质费是属于收取的价外费用,应看作是含税收入,做价税分离以后并入销售额计算缴纳消费税。
【具体解析】该汽车企业当月应向甲市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消费税=(300×18+300×2.26/1.13+120×18.5)×5%=41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