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公司将于2013年12月建造完工的写字楼直接对外出租,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并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原价为2000万元,采用年限平均法按照10年计提折旧,净残值为0。税法与会计规定相同。2016年1月1日,华东公司决定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该写字楼2014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2200万元,2015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2400万元。该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不考虑其他因素,华东公司该项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为()万元。
华东公司该项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2200一(2000一2000÷10)〕x(1-
25%)= 3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