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1日,人民法院受理了对甲公司提起的破产申请。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人员中,有资格担任管理人的是( )。
A: 3年前被吊销执业证书,但现已重获执业资格的会计师乙
B: 曾于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担任甲公司法律顾问的丙律师事务所
C: 甲公司董事丁
D: 甲公司监事会主席的妻子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