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日,华东公司和华北公司共同出资购买—栋写字楼,各自拥有该写字楼50%的产权,用于出租收取租金。合同约定,该写字楼相关活动的决策需要华东公司和华北公司—致同意方可作出;华东公司和华北公司的出资比例、收入分享比例和费用分担比例均为各自50%。该写字楼购买价款为20000万元,由华东公司和华北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预计使用寿命20年,预计净残值为800万元,采用年限平均法按月计提折旧。该写字楼的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10年,每年租金为1200万元,按月交付。该写字楼每月支付维修费8万元。另外,华东公司和华北公司约定,该写字楼的后续维护和维修支出(包括再装修支出和任何其他的大修理支出)以及与该写字楼相关的任何资金需求,均由华东公司和华北公司按比例承担。假设华东公司和华北公司均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不考虑税费等其他因素影响。华东公司下列会计处理中不正确的有( )。
华东公司出资时确认投资性房地产的金额=20000×50%=10000(万元),选项A错误;每月确认租金收入=1200×50%÷12=50(万元),选项B正确;写字楼每月计提折旧=(20000-800)÷20÷12×50%=40(万元),选项C正确;每月支付维修费应确认其他业务成本=8×50%=4(万元),选项D正确。故本题不正确的是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