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上市公司拟进行破产重整。2020年3月法院批准了甲公司的重整计划,对于超过100万元以上部分(共计2亿元的债权),按照15%的比例以现金进行清偿,并在重整计划获法院裁定批准之日起,3年内分3期清偿完毕,每年为1期, 每期偿还1/3。破产重整方案中还规定,只有在甲公司履行重整计划规定的偿债义务后,债权人才根据重整计划豁免其剩余债务,否则管理人或债权人有权要求终止重整计划,债权人在重整计划中所作的债权调整承诺也随之失效。甲公司下列会计处理中正确的是( )。
【考点】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
【解题思路】掌握以修改其他条款方式进行的会计处理。
【具体解析】根据破产重整方案,“只有在甲公司履行重整计划规定的偿债义务后,债权人才根据重整计划豁免其剩余债务,否则管理人或债权人有权要求终止重整计划,债权人在重整计划中所作的债权调整承诺也随之失效”。说明债权人所作出的债务豁免承诺,只有在甲公司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履行完所有偿债义务之后才生效,在此之前甲公司不应该确认重组收益,选项A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