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取得的投资经营所得,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的起始时间是( )。
A: 项目投资的当年
B: 项目投资开始实现会计利润的当年
C: 项目投资开始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当年
D: 项目投资获得第一笔经营收入的当年
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4年至第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