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有限责任公司未设董事会,股东乙为执行董事。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在公司章程无特别规定的情形下,乙可以行使的职权有( )。
A: 决定公司的投资计划
B: 召集股东会会议
C: 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D: 决定聘任公司经理
【答案】BD
【解析】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而非“投资计划”,选项A错误);选项C对应的属于股东会的职权,因此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