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2×17年2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项总额为20 000万元的固定造价合同,在乙公司自有土地上为乙公司建造一栋办公楼。截至2×17年12月20日,甲公司累计已发生成本6 500万元,2×17年12月25日,经协商合同双方同意变更合同范围,附加装修办公楼的服务内容,合同价格相应增加3 400万元,假定上述新增合同价款不能反映装修服务的单独售价。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各项关于上述变更会计处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单独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B: 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原合同组成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C: 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单项履约义务于完成装修时确认收入

D: 原合同未履约部分与合同变更部分作为新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单选题
有疑问?求助专家解答吧。
添加老师咨询
下载会计APP
答案解析
新增合同价款不能反映附加装修办公楼服务的单独售价,并且建造办公楼是典型的不能明确区分已转让与未转让商品的合同,因此判断应当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在合同变更日重新计算履约进度,并调整当期收入和相应成本等。所以选项B正确。
答案选 B
相关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