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持制度稳定性和连续性、保护投资者合理预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规定,依照“外资三法”已经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在该法施行后一定年限内可以继续保留原企业组织形式。该年限是( )
A: 1年
B: 3年
C: 10年
D: 5年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