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会计网在后台收到了一名粉丝的咨询,称其公司是一家外商投资企业,问是否可以计提住房公积金、职工工会经费、医疗保险基金、退休保险基金,下面就跟大家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外商投资企业可以计提公积金吗?

  问:我公司是一家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可以计提住房公积金、职工工会经费、医疗保险基金、退休保险基金?如果可以,那么计提的部分可以在以后年度使用吗?相应的开支范围有什么规定?另外,医疗保险基金、退休保险基金与为个人交的社保是一回事吗?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

       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据此,外商投资企业依法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拨缴的工会经费准予税前扣除。

  由此可知,外商投资企业依法计提的住房公积金、职工工会经费、医疗保险基金、退休保险基金是不可以在税前扣除的。由于企业提存的三项基金均是缴纳给各地的社保中心的,并不是由本企业提存后直接列支的,所以不存在开支范围的问题。

  这里的医疗保险金、退休保险基金与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金、退休保险基金属于同一类型的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