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甲公司决定分立出乙公司单独经营。甲公司原有负债5000万元,债权人主要包括丙银行、供货商丁公司和其他一些小债权人。在分立协议中,甲、乙公司约定:原甲公司债务中,对丁公司的债务由分立出的乙公司承担,其余债务由甲公司承担。该债务分担安排经过了丁公司的认可,但未通知丙银行和其他小债权人。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分立后的企业可以对债务分担规则作出约定(选项D),但是该内部约定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债权人。在本题中,甲、乙公司的债务分担安排经过了丁公司的认可,对丁公司是有效的,丁公司不得要求甲、乙公司连带清偿其债务(选项A);而该债务分担安排丙银行和其他小债权人并不知情,甲、乙公司仍应对丙银行和其他小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