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2009年4月,甲公司决定分立出乙公司单独经营。甲公司原有负债5000万元,债权人主要包括丙银行、供货商丁公司和其他一些小债权人。在分立协议中,甲、乙公司约定:原甲公司债务中,对丁公司的债务由分立出的乙公司承担,其余债务由甲公司承担。该债务分担安排经过了丁公司的认可,但未通知丙银行和其他小债权人。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2010年)

A: 丁公司有权要求甲、乙公司连带清偿其债务

B: 丙银行有权要求甲、乙公司连带清偿其债务

C: 小债权人有权要求甲、乙公司连带清偿其债务

D: 甲、乙公司不得对债务分担作出约定

多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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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甲公司分立时,可以与乙公司就原公司的债务进行约定(选项D错误),该约定得到了债权人丁公司的认可,该约定对丁公司具有约束力(选项A错误),但该约定未通知丙银行和其他小债权人,因此甲公司和乙公司应对丙银行和其他小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选项BC正确)

答案选 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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