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在检查被审计单位2011年12月31日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时,发现下列调节事项,其中有迹象表明性质或范围不合理的是( )
A: “银行已收、企业未收”项目包含一项2011年12月31日到账的应收账款,被审计单位尚未收到银行的收款通知
B: “企业已付、银行未付”项目包含一项被审计单位于2011年12月31日提交的转账支付申请,用于支付被审计单位2011年12月份的电费
C: “企业已收、银行未收”项目包含一项2011年12月30日收到的退货款,被审计单位已将供应商提供的支票提交银行
D: “银行已付、企业未付”项目包含一项2011年11月支付的销售返利,该笔付款已经总经理授权,但由于经办人员未提供相关单据,会计部门尚未入账
【解析】选项ABC属于正常的未达账项;选项D是因为经办人员未提供相关单据,会计部门尚未入账,属于异常情况,不属于与银行之间的未达账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