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某酒厂2019年8月份生产一种新的粮食白酒,对外赞助1吨,已知该种白酒无同类产品出厂价,生产成本每吨35000元,成本利润率为10%,粮食白酒定额税率为每斤0.5元,比例税率为20%。该厂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为( )元。

A: 9625

B: 9875

C: 10875

D: 22045

单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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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考点】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解题思路】掌握白酒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特别要注意白酒是复合计税,组价中要加入从量计征的部分。

【具体解析】由于对外赞助的粮食白酒,无同类应税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所以需要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应缴纳的消费税。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从量税额=1×2000×0.5=1000(元),从价税额=[1×35000×(1+10%)+1000]÷(1-20%)×20%=9875(元),应纳消费税=1000+9875=10875(元)。

答案选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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