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最近收到电信和移动公司开具的电子发票,发现发票的税额和税额栏没有显示税率,而是“*”,请问这些显示税率为“*”的电子发票是否合规?

电子发票税率

  答:根据2016年4月15日由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发布的《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政策培训参考材料》在《增值税发票使用和开具有关问题解析》第四部分《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第(一)项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规定,除特殊纳税人可以按汇总项开票外,其他纳税人在开票时均不允许按上一级代码开具发票,其中电信服务允许按照汇总开具。

  开具专用发票时,项目名称可按照“基础电信服务”、“增值电信服务”汇总项开具;开具普通发票时,可以按照“电信服务”汇总项开具。

  另外,根据2019年8月江苏省税务局的问答回复:运营商电子发票符合国税总局相关业务及技术规范,可以通过国家税务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进行查验。税率为“*”是由于国家税务局特许运营商电子发票不做价税分离,不是免税业务,不影响收票方正常使用。

  综上,企业取得由电信和移动公司开具税率为“*”的电子发票,属于合规票据,可以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