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日甲企业从外地购入一批白酒,7月中旬,甲企业开始销售这批白酒,请问销售时是否需要缴纳消费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9号)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消费税。
依照以上规定,一般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消费税。甲企业购入白酒后对外销售,不属于在境内生产、委托和进口消费品,因此不需要缴纳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