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县城的某商贸公司(一般纳税人)2018年6月销售一栋旧办公楼,取得含税收入1000万元,缴纳印花税0.5万元。因无法取得评估价格,公司提供了购房发票,该办公楼购于2016年3月,购买价款为600万元,缴纳契税18万元,且能够提供契税完税凭证。该公司销售办公楼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扣除项目金额的合计数为( )万元。(不考虑地方教育附加,该企业选择使用简易计税方法核算销售的办公楼)
可扣除项目金额的合计=600×(1+5%×2)+18+0.5+(1000-600)÷(1+5%)×5%×(5%+3%)=680.0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