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按照实际发放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B: 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其中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税法的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C: 企业食堂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D: 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计划实行后立即可行权的,上市公司应当按照行权时该股票的公允价格乘以行权数量计算确定当年上市公司的工资薪金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