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向员工发放工资时,一般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进行会计核算。计提工资时,相关账务处理怎么做?
计提工资时如何做账?
企业计提工资时,根据员工所属部门计入到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其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工资
销售费用—工资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计提社保/公积金时做如下分录:
借:管理费用—社会保险费/公积金(单位部分)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公积金(单位部分)
企业发放工资时,做如下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应发数)
贷:其他应收(付)款—社会保险费/公积金(个人部分)
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实发数)
企业缴纳社保、公积金时,做如下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公积金(单位部分)
其他应收(付)款—社会保险费/公积金(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补发工资的会计分录
根据我国会计制度规定,我国实行权责发生制,也就是只要收入和费用属于当期的,不论款项是否收到或者支付,都要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到或者支付,都不能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1、所属期当月计提工资: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生产成本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
借方科目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科目,例如生产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记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劳务成本”等科目,属于管理部门的,记入“管理费用”科目,销售人员的,记入“销售费用”科目,属于在建工程、研发支出承担的职工薪酬,记入“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科目。
2、支付工资时超过个税起征点需要代扣个人所得税: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银行存款
3、 网上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