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某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5月生产货物用于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100000元,当月外购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增值税3400元。当月从某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租入一机器,取得的该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租赁费20000元,该机器既用于生产货物,又用于企业职工食堂。则该企业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为(  )元。

A: 17000

B: 16911.9

C: 13600

D: 7000

单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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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考点】增值税计算
【解题思路】掌握增值税计算过程,先计算销项,再计算进项。
【具体解析】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租入固定资产、不动产,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全额抵扣。该企业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3400+20000×13%=6000(元);则该企业当期应纳增值税=100000×13%-6000=7000(元)。

答案选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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