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某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0月销售电脑280台,每台零售价格为7345元,上月出售的同型号电脑因质量问题被顾客退回2台,上月该型号电脑每台零售价格为6893元,尚未取得税务机关开具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商场已将这两台电脑退给厂家,取得厂家依法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额11000元,增值税税额1430元;本月购进电脑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35000元,本月相关票据通过了认证并抵扣进项税额。该商场当月上述业务应纳增值税( )元。

A: 181970

B: 188470

C: 184830

D: 183400

单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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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考点】
【解题思路】
【具体解析】本题因为质量原因退回,属于销售折让,根据规定,销售价格可以冲减销项税;当时购进价格可以冲减进项税。也就是说零售价6786计算的销项税要冲减销项税;购进价格的税额1870要冲减进项税。该商场当月应纳增值税=【(280×7345-2×6893)÷(1+13%)×13%】-(35000-1430)=201444(元)
答案选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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