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是指最后一笔卖出时点起算6个月内又买入的。在本题中,董事甲在3月1日、3月8日分别卖出乙公司股票2万股和3万股,在9月3日买入,则以3月8日最后一次卖出时间作为起算时点,按照3万股来计算短线交易的利润,应当收归公司所有的金额=3万股×(25元-15元)=30(万元)。
答案选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