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独立董事的特别职权
【解题思路】掌握独立董事的特别职权
【具体解析】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为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独立董事除应当具有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上市公司还应当赋予独立董事以下特别职权:①重大关联交易(指上市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②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③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④提议召开董事会。⑤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⑥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独立董事行使上述第①-⑤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1/2以上同意,行使第⑥项职权应当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答案选 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