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7841】
A: 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的研究开发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的75%加计扣除
B: 适用加速折旧政策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可就税前扣除折旧部分加计扣除
C: 对研发人员发放的职工福利费可全额加计扣除
D: 按规定对研发人员进行股权激励的支出可作为人员人工费用全额加计扣除
选项A,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的研究开发费用,一般企业按实际发生额的75%加计扣除,制造业企业按实际发生额的100%加计扣除;现行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75%的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升至100%。选项C,研发人员的职工福利费属于研发费用中的其他相关费用,其他相关费用的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