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有变化?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28号》规定,现行适用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75%的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
现行适用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75%的企业都有哪些呢?
包括:除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等6个负面清单企业,以及制造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外的其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仍为75%的企业。也就是所,上述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期间,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恢复至75%。形成无形资产的,在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税前摊销;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比例提升至200%;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恢复至175%。
企业何时可以享受这项优惠政策呢?
在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就可以计算享受了。
温馨提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规定,按季预缴的企业在10月份预缴申报,或者按月预缴的企业在9月份预缴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可以就当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也可以统一在次年办理汇算清缴时享受。
企业享受优惠需要向税务机关提交申请吗?
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采取“真实发生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办理方式,无需向税务机关申请。
内容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新乡市税务局,会计网整理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