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息收入
B: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C: 租金收入
D: 财产转让收入
1.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
额;2.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