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049】
甲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5月发生下列业务:
(1)销售一批烟叶,取得不含税销售额50万元。
(2)以赊销方式销售A牌卷烟180箱,取得销售额650万元,合同约定当月收取50%的货款,实际收到30%。
(3)以预收货款方式销售B牌卷烟80箱,取得销售额380万元,本月已发出销售卷烟的80%。
(4)外购一批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160万元,税额20.8万元;当月领用80%用于连续生产卷烟。
(5)税务机关检查发现,2021年3月甲厂接受乙厂委托加工一批烟丝,甲厂未代收代缴消费税。已知乙厂提供烟叶的成本75万元,甲厂收取加工费15万元,乙厂尚未销售收回的烟丝。
(其他相关资料:以上销售额和费用均不含增值税,A牌、B牌卷烟的消费税税率均为56%加每箱150元,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
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
(1)计算业务(2)甲卷烟厂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为( )万元。
A.0
B.110.01
C.183.35
D.366.7
(2)计算业务(3)甲卷烟厂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为( )万元。
A.0
B.171.2
C.171.44
D.214
(3)下列关于业务(5)的相关表述,正确的有( )。
A.如果该批烟丝已经销售,补缴消费税的计税依据为销售额
B.乙厂应补缴消费税38.57万元
C.甲厂应补缴消费税38.57万元
D.受托方没有代收代缴税款,对受托方处以应代收代缴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4)甲卷烟厂当期应缴纳的消费税为( )万元。
A.542.3
B.316.15
C.306.55
D.354.55
请问,以上4个小问的答案,分别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