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级经济师评审材料主要有身份证、上海市居住证、学历证书、高级经济师资格证书等,具体要准备哪些材料看下文。

上海市高级经济师评审\n材料和条件包括这些!

  一、2024年上海高级经济师评审所需材料

  (一)材料要求

  1、身份证、上海市居住证(外地户籍提供)、《学历证书》(其中对2002年以后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学历、学位,可不上传证书信息)、《高级经济师资格证书》(其中对2014年以后在本市取得的高级经济师职称,可不上传证书信息)、《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书》(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获奖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等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章。提交书面材料须将原件一同交由学科组受理点,以便与复印件核实,核实完毕当场退还。

  2、上述材料均须作为附件材料通过职称服务系统上传(专著可仅上传封面、封底及目录,论文另需上传WORD版本,供论文重复度检测用)。

  3、若以代表作作为论文提交,需提供2名本行业内正高级专家的各自独立撰写的书面推荐意见,推荐意见必须写明申报人与该项目的关系、申报人在其中承担的角色,该项目在行业中的重要性和影响力,专家推荐的原因和理由。推荐专家须在推荐意见后附填专家所在单位名称、职务、职称(附职称证书)和联系方式。

  4.《申报高级经济师人员考核推荐表》(附件2)由所在单位和系统单位人事部门填写。

  5.所有纸质材料要求用标准档案袋包装,并将申报材料目录(附件1)黏贴在档案袋正面。

  (二)继续教育要求

  2024年正高级经济师申报人请自行在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教育网(http://www.sacee.org.cn/jxjysb/)登录、注册和报名,参加经济师或与经济管理有关内容的线上、线下继续教育。总的继续教育学时数不少于45学时。若在职称申报截止日(6月17日)申报人尚有已报名但未完成的继续教育学时(必须是2024年内开展的),申报时可将未完成学时的报名材料上传,只要已完成继续教育学时与未完成继续教育学时之和超过45学时,评委会可先行受理职称申报,申报人在完成继续教育后应将学时记录补交给评委会。

  二、2024年上海高级经济师评审申报受理及时间安排

  (一)2024年5月10日前

  申报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完成对申报人的考核,提出人选名单,并完成内部公示,提交本系统评议。

  (二)2024年5月31日前

  市属委、办、局(集团公司),各区完成考核系统评议推荐等工作。区属国有企业,以及民营、外资等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单位应由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推荐。

  (三)2024年6月1日—6月17日

  通过系统推荐的人员进行网上申报(届时请登陆“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http://www.rsj.sh.gov.cn/zcps/zcpssb/index),注意:逾期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对未按时申报或未完成提交的,将无法纳入本次评审受理范围。

  (四)2024年7月17日—7月23日

  7月16日前高评委办公室审核材料,并向申报人员反馈材料受理号(注意查收职称服务系统发送的通知短信)。对高评委办公室发现申报材料提交不全的,将一次性网上通知补正。7月23日前未按要求完成修改补充并提交的,高评委办公室不再受理。

  (五)2024年7月19日—7月31日

  申报人所在区、委办局(集团公司)凭受理号按照书面材料上报要求,将材料分别送相关专业学科组(附件3),具体报送日期则以评委会通过职称服务平台发送的短信通知为准。

  申报材料的受理时间为工作日9:30—11:30,13:30—16:30,周末和节假日恕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