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高级经济师评审条件是什么?山西省高级经济师评审条件包含申报资格、专业范围和评审标准、学历和资历要求、专业理论知识与实践经验以及业绩成果条件等方面,要申报的朋友赶紧来详细了解一下吧!

山西省高级经济师评审条件\n是什么?看这篇就行!

  1.申报资格

  山西省内各类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从事经济管理相关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申报。

  国家公务员、退休人员以及受到记过以上处分且在受处分期间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不得申报。

  2.专业范围和评审标准

  申报高级经济师的人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1篇以上本专业学术论文。

  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含3篇),其中全国中文核心期刊至少1篇。

  作为主要作者,出版1部以上本专业学术、技术专著,本人撰写部分在5万字以上,并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至少1篇。

  独立完成较高水平的专项调研报告、经济分析报告等决策咨询类研究成果4篇以上,其中2篇以上被省部级有关部门采纳,并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篇。

  在公开出版的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至少1篇)及撰写的经济分析等各类报告2次以上被省(部)级有关部门采纳,或3次以上被市(厅)级有关部门采纳。

  业绩贡献特别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除学历、资历以外的其他条件,可以破格申报高级经济师。破格申报条件包括:作为主要完成人(前3名)获得省级科学技术二等奖、国家级最高行业奖项二等奖;获得省级科学技术三等奖、国家级最高行业奖项三等奖或省级最高行业奖项最高奖两项以上;研发的科技成果转化取得利税500万元以上;主持完成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基金)及省级重点项目。破格申报评审人员,专业答辩成绩须为优等次。

  3.学历和资历要求

  申报人员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长期在街道(乡镇)、社区(村)从事经济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业绩突出且任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师、知识产权师)或相关系列(专业)中级职称满10年及以上,学历可放宽到大专。

  聘任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师、知识产权师)或相关系列(专业)中级职称满5年(2019年底前任现职);或研究生毕业获得博士学位后,任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师、知识产权师)或相关系列(专业)中级职称满2年(2022年底前任现职)。

  符合学历可放宽到大专的,任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师、知识产权师)或相关系列(专业)中级职称满10年(2014年底前任现职)。

  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任职时间从取得中级职称证书之日算起。

  4.专业理论知识与实践经验

  能系统掌握经济工作专业理论、方法、技巧和相关政策法规。

  能够设计实施经济项目或经济活动方案,推动经济活动有序合规展开。

  工作业绩较为突出,能够指导助理经济师、经济师等参与经济工作的各类从业人员合理合规开展工作。

  有较强的理论研究能力,能够开展经济工作政策、实务研究,创新经济管理理念和专业方法。

  任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师、知识产权师)或相关系列(专业)中级职称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主持大、中型企业或事业单位经济管理工作2年以上。

  作为主要骨干参与大、中型企业或事业单位经济管理实践3年以上。

  主持小型企业的经济管理工作5年以上。

  从事经济研究工作,主持或作为主要骨干完成1项以上省(部)级课题,或2项以上市(厅)级课题。

  从事经济实务工作,为部门(单位)全面提高经济管理水平作出显著贡献,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5.业绩成果条件

  任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师、知识产权师)或相关系列(专业)中级职称以来,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主持大、中型企业经济管理工作期间,连续2年以上提高企业经济管理水平或为企业持续向好发展、扭亏增盈作出突出贡献,使企业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作为主要骨干参与大、中型企业战略规划、改制或兼并重组、管理创新、生产运营、人力资源、财务管理、市场开发、技术研发、投资改造等项目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项目经批准实施并达到预期目标,为大、中型企业提高经济管理水平和决策水平作出主要贡献,使企业实现主要经济指标的优化或经济管理水平的提高。

  主持或作为主要骨干参与1项市(厅)级以上重点行业发展规划、重要经济政策规章、重大行业标准规范的制订,经相应主管部门批准付诸实施,取得预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主持或作为主要骨干参与2项以上市(厅)级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改造、管理创新等重点项目的方案论证、可行性评估、技术鉴定和全程筹建与管理,项目已投入使用并通过行业部门或相关机构的验收(鉴定)达到预期目标。

  主持小型企业的经济管理工作期间,为企业主要经济指标的优化和企业经济管理水平的提高作出突出贡献。

  从事经济研究工作,主持或作为主要骨干完成1项以上省(部)级课题,或2项以上市(厅)级课题,并通过相应主管部门或相关机构的结题验收(鉴定)。

  从事经济研究工作,研究成果获省(部)级奖励或市(厅)级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等级内额定获奖人员)。

  主持或作为主要骨干参与设计并组织实施1项以上省(部)级或2项以上市(厅)级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人事、劳动关系等重大项目,积极推动本行业(地区、部门)人力资源事业发展,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从事经济实务工作的业务骨干,对本专业有独到见解,提出有较高价值的建议,对改进本单位(部门)工作,大幅度提高效率(效益)作出重要贡献,或对行业的经济活动有重大的指导作用,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