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包括基本条件、学历及资历条件、专业技术理论水平(论文)、专业技术工作业绩与成果(业绩报告)等。以下是会计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高级会计师评审关键内容。

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评审

一、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是什么?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定的《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实施办法》,

申报人员基本条件

1.申报人员为浙江省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不包含离退休人员、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2.申报人员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履职尽责,廉洁自律,诚实守信,不做假账。

3.申报人员在近3个年度单位考核中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4.申报人员须按规定完成近3个年度会计或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5.申报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且在次年起的3年有效期内。

学历(学位)、资历条件

申报人员除符合基本条件外,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或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书后,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实行评聘结合的事业单位须担任会计师职务)满2年。

2.具有硕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或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书后,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实行评聘结合的事业单位须担任会计师职务)满5年。

3.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或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书后,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实行评聘结合的事业单位须担任会计师职务)满10年。

4.担任其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因岗位变动,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专业技术理论水平

申报人员应了解财务会计专业领域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具备较强的会计专业理论研究能力,能够结合本职工作开展财务会计理论研究,发表论文、编著著作或译作。

专业技术工作业绩与成果

主要包括:

(1)制度类业绩与成果。主持或执笔制定所在行业或单位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办法等。

(2)实践类业绩与成果。主持或主要参与所在行业或单位财务会计管理改革、会计信息化建设、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审计、预算管理、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建设、业财融合、重大经营管理、改制、上市、重组、并购、清算等。

(3)理论创新及成果转化类业绩与成果。取得领先的、效果显著的会计类成果,并得到设区市以上业务主管部门充分认可;主持(执笔)完成设区市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的重点财务会计专业课题或研究成果转化工作等。

二、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要求是什么?

申报人员应于当年度申报通知规定的受理时间内,在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申报。申报人员须按照客观、准确、完整的要求,更新完善个人信息,提交反映本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专业技术理论水平、专业技术工作业绩与成果等方面材料。申报人员对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申报人员不得将涉及国家秘密的材料上传管理服务平台。

申报人员原则上按人事隶属关系向单位所在地财政部门申报。人事、社保、劳动关系三者不一致的,向社保参保地财政部门申报。

三、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评审材料有哪些?

申报人员本人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https://zcps.rlsbt.zj.gov.cn)搜索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计划,按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同时提交专业技术理论水平、工作经历与能力、工作业绩与成果等佐证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个人承诺

2.职称证书

3.行政职务任职文件

4.年度考核

5.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6.聘用合同书(或劳动合同书)

7.委托评审函等

8.会计专业工作总结

9.论文、论著等

10.其他佐证材料

上述材料须由单位人事部门与原件核对,经确认相符后在佐证材料首页签署“本佐证材料共几页,经核对,与原件相符”的意见,由经办人签署姓名和审核日期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印章。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会计网提供的以上高级会计师评审等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