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某市一房地产开发商兴建一栋 26 层的商住楼,于 2018 年 12 月招标后,由某建筑工程公司中标承包,签订的施工合同工期为 20 个月。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开工时间比开工通知载明的时间晚 2 天。2019 年 2月,施工单位在建设单位验收合格的情况下,将隐蔽工程覆盖,过后建设单位要求重新检验隐蔽工程,施工单位将覆盖层剥离,重新检验质量合格。2019 年 3 月,施工单位因为工期紧张,将其承包的部分工程分包给另一家公司。2020 年 8 月工程竣工,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了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竣工验收合格。案例中该商住楼的开工日期为( )。

A: 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时间

B: 开工条件具备的时间

C: 实际进场施工时间

D: 综合考虑确定开工日期

不定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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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此题查开工日期争议确定。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开工日期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按照以下三种情形予以认定。①开工日期为发包人或者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载明的开工日期。开工通发出后,尚不具备开工条件的,以开工条件具备的时间为开工日期;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开工时间推迟的,以开工通载明的时间为开工日期。②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已经实际进场施工的,以实际进场施工时间为开工日期。③发包人或者监理人未发出开工通,亦无相关证据证明实际开工日期的,应当综合虑开工报告、合同、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报告或者竣工验收备案表等载明的时间,并结合是否具备开工条件的事实,认定开工日期。
答案选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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