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一房地产开发商兴建一栋25层的商住楼,于2017年12月招标后,由某建筑工程公司中标承包,签订的施工合同工期为20个月。在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之前一周,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已经实际进场施工。2018年2月,施工单位在建设单位不知情的情况下,将部分隐蔽工程覆盖,监理单位要求将覆盖层剥离,施工单位以影响施工为由拒绝。2018年3月,由于承包单位施工原因导致毗邻地带的人员受伤。2018年8月工程竣工,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了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56天后仍未进行验收。
由于承包单位施工原因导致毗邻地带的人员受伤,应由( )承担责任。
A: 发包人
B: 承包人
C: 监理单位
D: 受伤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