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天津注册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2×18年支付合理的工资薪金总额3000万元(其中,残疾职工工资500万元),实际发生党组织工作经费300万元。另外,企业当年购置节能节水专用设备1000万元,购置完毕即投入使用。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税务机关在对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应该掌握的原则有( )。
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①企业制定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②企业所制定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③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④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⑤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