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一家在北京设立的高新技术企业,2019年实际支付合理的工资、薪金总额300万元,实际 发生职工福利费6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20万元。另外,企业为全体员工购买补充养老保险支付50万元,购买补充医疗保险支付20万元。 该企业2019年度允许税前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金额为( )万元。
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2019年度允许税前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金额=8% ×300 =24(万元),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20万元,少于24万元,可全部税前扣除。故选项D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