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残值率的计算公式为:净残值率=固定资产的净残值/固定资产原值×100%。净残值是指固定资产使用期满后,残余的价值减去应支付的固定资产清理费用后的那部分价值,也可以称为剩余价值。
在计算固定资产折旧时,一般要预计固定资产残值。
净残值率的理解
净残值率这个概念主要是围绕固定资产的一种比率,在固定资产不能再继续使用或者有需要进行核算时,进行的一种对比,即围绕固定资产的收入与支出,做一个总结,以现有价值除以购入时的价格,再乘以百分之百,就是所计算的固定资产的净残值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以上规定与现行会计准则规定一致,因此,由企业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般在5%以内掌握。外资企业10%。
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
折旧的方法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对于折旧方法的选择,折旧年限的选择应由企业决定,如果会计上的计提折旧年限和税法上的不一致时,年底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要调整。
税法规定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1、房屋、建筑物为20年;
2、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3、电子设备和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