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计净残值”在计提折旧的时候经常会提及,会计小伙伴们对这个知识点了解吗?以下是会计网整理的预计净残值率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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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计净残值率知识点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企业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净残值是指固定资产使用期满后,残余的价值减去应支付的固定资产清理费用后的那部分价值。

  固定资产净残值=固定资产报废时预计可以收回的残余价值-预计清理费用后的余额

  净残值率的计算公式:

  预计净残值是在增加固定资产时确定的预计净残值率与原值的乘积,预计净残值率一般为3-5%,此项数据根据固定资产类别,,按类别中预定的预计净残值率计算。

  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率。

  净残值率=固定资产的净残值/固定资产原值*100%。

  预计净残值率比例的相关规定

  1、内资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残值比例在原价的5%以内,由企业自行确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已取消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3〕70号)第二条之规定固定资产残值比例统一为5%。

  2、外资企业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外资企业固定资产残值率一般为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