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一年的招聘服务费需要分摊吗?如果属于当年发生的,则可以一次性计入“管理费用—招聘费”。接下来具体来看看吧!
支付一年的招聘服务费需要分摊吗?
答:支付一年的招聘服务费是可以进行分摊处理的。
如果是当年发生的,那么可以一次性在 "管理费用-招聘费"中计入。如果是属于跨年度的情况,则只能把属于本年度的一次性在 "管理费用-招聘费"中列支。可以先把跨年度的金额放在“累计摊销”科目中,到了第二年再将其做入费用,用来冲减 "累计摊销"科目。如果在单位发生业务少的情况下,也可以将其在 "管理费用-办公费"中计入。
单位支付的人才招聘费应当计入哪个科目?
答:招聘费若在发生时,应当将其计入管理费用—广告费。
招聘费属于企业的期间费用,是为公司经营活动而产生的。比如常见的场地使用费、体检费等。
支付招聘费取得的进项税是否可以抵扣?
答:根据相关规定可得,招聘服务费属于增值税可抵扣项目范围内,所以支付招聘费取得的进项税是可以抵扣的。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凭借支付服务费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票作为进项抵扣。
参考文件: 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二十七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