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税的账务处理问题,一直以来都是会计人员需重点掌握的实操知识。如果税务局退回附加税,那么会计人员该如何做会计分录?来跟着会计网一同了解下吧!
税务退回附加税的会计分录
会计人员处理税务局退回附加税的账务问题时,应当根据返还税款的具体用途作相应处理。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1、用于购建长期资产的,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2、资产使用寿命期间内的会计分录: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3、与收益相关的返还税款,用于补偿以后期间发生的费用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4、用于补偿已经发生费用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退回以前年度附加税的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和城建税
借: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和城建税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零申报附加税如何申报处理?
答:增值税为零的情况下,附加税一样正常申报。
附加税包括了城建税、教育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它的计税基数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
增值税如果按季申报,那么该季度第一个月和第二个月的时候,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零,附加税一样是零。这时进行零申报即可。第三个月按照增值税缴纳金额计算附加税额后,进行有税申报。
按照相关规定,即使没有税额的情况下,也必须进行零申报。因此,前两个月附加税进行零申报,第三个月申报第三月的附加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