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个体工商户而言,经营发展过程中,若是经营额已达起征点,应按相应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手续。

个体户税收起征点

  个体工商户税收起征点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第四十九条 个人发生应税行为的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起征点不适用于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

  第五十条 增值税起征点幅度如下:

  (一)按期纳税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

  (二)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

  个体工商户为小规模纳税人的,适用以上增值税起征点。

  二、2019年1月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小微企业推出一批新的普惠性减税措施,明确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的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起征点由月销售额提高到10万元。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未达到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已达起征点怎么办?

  根据《税务总局关于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3号)相关规定,未达到起征点的定期定额户,当月实际经营额达到起征点时,应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申报纳税,缴纳税款;若是连续三个月达到起征点的,则应向税务机关申报,提请重新核定定额。税务机关应按照相应规定重新核定定额,并下达《核定定额通知书》。

  个体工商户可以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吗?

  个体工商户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个体工商户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有关规定,个体工商户以业主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因此个体工商户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