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优先原则是指税务机关征收的税收优于无担保债权。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纳税人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将其财产抵押、质押或者留置之前的,应当在抵押、质押、留置之前执行。纳税人被行政管理机关可以决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犯罪所得的同时又欠缴税款的,纳税优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税收优先原则是什么

税收是什么?

  税收是指人民依法向征税机关缴纳一定部分的财产以形成国家财政收入,从而使国家得以具备满足人民对公共服务需要的能力的一种活动。

税收优先原则的表现

  1、税务机关具有优先征收无担保债权税款的权力,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是指纳税人在有其他应偿还的债务的同时有缴纳税款的义务,且纳税人未设置相应的担保物权的财产,无法同时满足缴纳税款又清偿以及其他公司债务的需要,此类财产应该先用于偿清应交税款。税务机关征收税款时,取得纳税人无担保物权的财产,可以优先于其他债权人。

  2、税收优先于在之后发生的抵押、质押和留置权等权利。

  缴纳税收的义务优于发生在其后的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即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同一纳税人以其个人财产为基础设定抵押质押行为,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的时间之前的,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制度执行都应排在税收的后面。

税收优先权

  税收优先权是指当和其他债权同时存在时,税收具有优先受偿权。税收优先是法律法规保障国家税收的一项基本原则。当纳税人财产不足以同时满足缴纳税款和偿付其他相应债权的需要时,应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对税款进行优先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