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企业的发展,企业员工由于工作出差,总会产生差旅费,对于一些财务新人而言,对于职工差旅费账务处理不是很了解。今天会计网就给大家整理了报销职工差旅费会计分录的内容,来一起了解下吧!

报销职工差旅费会计分录

  报销职工差旅费会计分录

  1、出差人员出差前,预借差旅费,此时尚未出差,费用没有发生:

  借:其他应收款——职工

  贷:库存现金

  2、出差回来报销差旅费的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

  贷:其他应收款

  借或贷:库存现金

  新个税差旅费扣除标准有哪些

  根据新的税收扣除标准如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总局和分发”关于个人所得税“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国税发[中若干问题的规定1994] 89号)中,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补贴的性质,津贴或者不属于工资,工资性质的补贴和工资性收入项目的纳税人,不征税:

  (1)独生子女的补贴;

  (2)不包括在总基本工资补贴公务员工资系统的实现中,副食补贴津贴津贴差额;

  (3)托儿补助费用;

  (4)交通津贴,误餐补助。

  目前大约在很多地方旅行的补偿规则请参阅“关于财政部颁发的”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出差管理办法“(财务和[2006] 313号)规定本文档中如下:

  差旅费包括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费之间。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进行标准内凭据以及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项目实行企业定额包干。税务局的某些部分还需要明确参照当地行政事业单位的业务标准,在标准范围内,不能被包含在个人所得税收入,但公司需要与当地税务部门沟通。

  根据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和有关经济政策法律规定,单位以现金管理方式给出差人员发放交通费、餐费补贴应征收个人所得税,但如果一个单位是根据我们国家发展有关技术标准,凭出差人员自身实际情况发生的交通费、餐费发票作为中国公司财务费用予以报销,可以不作为个人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可以看出,企业有补贴的形式支付费用的性质,并对出差人员给予日常伙食补助费用,没有发票也可以排除征税,这种性质的费用本质上是有限的包干费用,符合<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的规定,同时不属于个人收入,属于企业正常开支,不能征收个税。

  以上就是关于报销职工差旅费会计分录的全部介绍,希望能对大家在实际工作中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