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属于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发生效力,发生债权转让行为时,须存在有效的合同。那么债权转让会计分录怎么写?需要缴纳印花税吗?来跟随会计网一同了解下吧!
债权转让的会计分录
债权转让、债权消失,可以在应付账款里核算,应付账款是指企业应支付但尚未支付的手续费和佣金。通常指的是因购买材料、商品或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发生的债务,是买卖双方在购销活动中因取得物资与支付贷款在时间上不一致而产生的负债。债权转让会计分录如下:
借:其他应付款(或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后面附一份公司的转让协议,双方盖章确认即可。
债权转让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可得,债权转让合同并不是应税凭证。因此除了债权涉及不动产、股权等财产的转移之外,债权转让都不用缴纳印花税。
债权转让合同不属于印花税所列应税凭证,所以无需缴纳印花税。
债权转让限制条件有哪些?
1、主体方面
按照相关规定,合同债权可以转让,但对于转让主体没有进行限制。所以无论性质和形式是怎样的,债权人都可以按照自己意愿处置债权。
2、客体方面
合同债权的客体主要是行为,也就是债务人应为的特定行为。有些行为可以被取代或代替,有的行为不能被代替或取代,比如和行为人信誉、技能密切相关的行为,若这类行为被他人代替行使了,则必行会对合同目的造成影响。
3、内容方面
以合同自由为原则,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或订立合同后可以特别约定,禁止任何一方转让合同权利(该约定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和社会公共道德)。所以如果合同内容特别约定了不得转让的权利,则一律不得转让。
4、形式方面
按照相关规定,由国家批准的合同,债权人转让权利时,必须经过原批准机关批准。否则,转让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