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虽然是老板的,但老板也不能随意从公司账上借钱,如果有这种情况,会计小伙伴们知道要怎么做账务处理吗?
老板从公司借钱怎么做账?
我们先来看一个错误示范:
借:其他应收款-老板借款 x元
贷:银行存款 x元
这么做有什么问题呢?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
二、关于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长期不还的处理问题
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由此可见,如果一直挂在其他应收款上不还,就会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法征收个税。
如果是向公司暂时性借款:
发生借款时,根据借款合同和借据入账: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老板
归还借款时,根据付款单据入账:
借:其他应付款——xxx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一定要注意,如果借款时间超过一年未归还,按税法规定会认为是对老板个人的红利分配,老板要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