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不仅仅只有营业收入,很多时候也会产生营业外收入,那么营业外收入科目的内容都有哪些?会计分录怎么做?
营业外收入科目内容
主要包括:企业合并损益、出售无形资产收益、政府补助、罚款收入、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等。具体内容如下:
1、企业合并损益
合并对价是小于取得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
2、出售无形资产收益
主要指的是企业在出售无形资产时,所得价款减去其相关税费后的差额,应当大于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与所计提的减值相抵差额的部分。
3、政府补助
主要指的是企业从政府那里,无偿取得的非货币型资产或者是货币型资产所形成的利得。
4、教育费附加返还款
主要指的是自办职工子弟学校的企业,在缴纳教育费附加后,教育部门返还给企业的所办学校的经费补贴。
5、罚款收入
主要指的是对方违反国家有关行政管理法规,按照相关的规定支付给企业的罚款,需要注意的是,这里并不包括银行的罚息。
6、因债权人的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
主要指的是因为债权人单位撤销或变更登记等原因,导致其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等。
营业外收入的会计分录
营业外收入属于损益(收入)类科目,月末结转到"本年利润"科目时用到借方,贷方一般登记发生额(冲减红字或者负数),期末应当无余额。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1、收到营业外收入时,发生在贷方: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2、年末(月末)结转收入时,将其结转至本年利润中,发生在借方:
借:营业外收入
贷:本年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