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销售产品,开具发票后确认收入,同时也产生相应的纳税义务。请问一般纳税人销售产品会计分录怎么做?
一般纳税人销售产品的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结转已销商品成本时,会计分录为: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条件是什么?
销售收入的发生是以已提供的劳务和产品所有权的转移为依据,它的主要标志是获得收取款项的权利或者是收到货款。在采用分期付款销售的情况下,一般以每期收到的货款作为该期实现的销售收入。需要同时满足的确认销售收入的条件为:
1、企业已经将商品所有权上的报酬和主要风险向购货方进行了转移。
2、对于已经售出的商品,企业没有实施控制控制权,也没有保留与所有权有联系的继续管理权。
需要注意的是:
企业将商品所有权上的报酬和主要风险向购货方转移后,若是还对已经售出的商品继续实施控制,或者还继续保留与商品有联系的继续管理权,那么这项销售并不成立,也就不能确认相应的销售收入。
3、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同时要注意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就是销售商品的价款。企业销售商品时,如估计价款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即使收入确认的其他条件均已满足,也不应当确认收入。
4、收入的金额可以可靠地计量。
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