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生活中,增值税发票与我们息息相关。而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小规模纳税人除了个别行业试点,一般只能开具普通发票。那么代开发票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增值税发票

  1、能代开普通发票的纳税人有哪些?

  主要有以下六类纳税人:

  (1)临时超出领购发票范围的

  (2)超过领用发票开具限额的

  (3)被依法收缴发票

  (4)应当异地开票,且开票量少,未领购发票的

  (5)未办理或者未办理完税务登记的

  (6)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

  2、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要交税吗?

  是要交税的,其它个人临时经营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一般需要缴纳的税(费)包括: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费、水利建设基金和个人所得税等。

  3、临时经营户代开发票的地点?

  如果是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要在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如果没有在规定地点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4、代开普通发票盖收款方发票专用章吗?

  代开的普通发票不需要加盖收款方发票专用章,它是由税务机关代开,因此盖上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即可。

  5、代开发票专用章是否有统一样式?

  全国的代开发票专用章没有统一的样式,有的地区的发票专用章为椭圆形章,有的地区发票专用章为方形章。

  6、已开具发票能否申请退回?

  可以申请退回,税款已经缴纳的可以选择申请退也可以选择在下期抵缴,具体处理办法看当地税务局规定。

  7、代开普通发票丢失怎么办?

  应当于发现发票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具体处理办法看当地税务局规定。

  8、代开发票如果填写错误、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等情形怎么办?

  当月发现的,收回全部联次发票(购货方没有认证抵扣),可以在防伪税控代开票系统中作废,重新开具。对需要重新开票的,税务机关应同时进行新开票税额与原开票税额的清算,多退少补;对无需重新开票的,按相关规定退还增值税纳税人已缴的税款或抵顶下正常申报税款。

  跨月发现的,不能作废。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售折让的,必须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