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发票这个问题,在从事会计工作的时候,可能就听到很多次,那么虚开发票是否违法呢?会被处罚吗?和会计网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什么是虚开发票?
虚开发票指不如实开具发票的一种舞弊行为,纳税单位和个人为了达到偷税的目的或者购货单位为了某种需要在商品交易过程中开具发票时,在商品名称、商品数量、商品单价以及金额上采取弄虚作假的手法,甚至利用比较熟悉的关系,虚构交易事项虚开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违反有关规范,使国家造成损失的行为。
虚开发票会被处罚吗?
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意见》,其中明确:依法慎重处理企业涉税案件。注意把握一般涉税违法行为与以骗取国家税款为目的的涉税犯罪的界限,对于有实际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为虚增业绩、融资、贷款等【非骗税目的】且【没有造成税款损失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不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定性处理】,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移送税务机关给予行政处罚。
虽然最高检对非骗税目的且没有造成税款损失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不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定性处理,但并不意味着这种行为就不属于税法界定的虚开发票行为,税务机关对这类虚开发票行为还要按照税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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