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物押金通常是指企业出借包装物时,按包装物价值的一定标准收取的抵押款项。企业收取包装物押金时,相关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包装物押金分录

  包装物押金的会计分录

  1、收到包装物押金属于其他应付款科目,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

  2、支付包装物押金属于其他应收款科目,

  借: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啤酒、黄酒及非酒类货物: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单独记账核算且未逾期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并入销售额征税。

  啤酒、黄酒以外的其他酒类产品:收取的押金,无论是否逾期一律并入销售额征税。

  包装物押金是什么?

  包装物押金指企业出借包装物时,按包装物价值的一定标准收取的抵押款项。如借入单位因物资损坏或其它原因不能归还时,借出单位可以用押金抵补损失。按照现行产品税、增值税规定,企业收取的包装物押金不征税,但对企业逾期不予退还的包装物押金,应转作产品销售收入,按规定计算纳税。

  什么是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是指与企业的主营业务没有直接关系的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应付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的租金、存入保证金、应付统筹退休金、职工未按期领取的工资等。

  什么是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代位追偿款、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长期应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