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发票的备注栏可以手写吗?手写的有效吗?还是一定要机打?如果对这部分内容不太了解,那就和会计网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专用发票的备注栏要机打还是手写?

  专用发票的备注栏一定要机打吗?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九条规定:“将第二十三条改为第二十二条,修改为: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因此,增值税发票备注栏的信息不可以手写。

  专票的备注栏忘记填了怎么办?

  开专用发票的时候,如果忘记在备注栏里备注,那么有几种处理方法:

  1、通过手写进行补救:对于一些项目,备注栏只是作为一个说明补充,因此可以不用打印体。但是手写有时候会发生篡改等的情况,因此一般手写备注也有不被认可的情况。一般不建议用,不到万不得已不用。

  2、打印补救:设备允许的话,(有一些打印机)是可以补充打印的,例如针式打印机,这时候只要补充填写并对好位置打印出来就可以了

  3、重新开专票:这个是最简单直接的办法,条件允许的时候比较建议。把已经开具的发票作废或者冲销掉,然后重新开具一张,补上备注内容即可。

  以上就是有关专用发票的备注栏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想了解更多会计相关知识,请多多关注会计网!